根据我们国家现有的刑法典的具体规定,还有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知道,请刑事律师要注意的事项很多,例如要找律师就尽量到律师事务所去找,因为律师事务所比较正规,那么所请到的律师也是比较专业的。一、请刑事律师要注意哪些1、尽量到律师事务所,到了律师事务所才能了解这个所的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2、尽量核实律师的执业证,出钱请律师,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3、必须与律师事务所签合同,有了合同才有依据,服务才有保障。4、应当向律师事务所进行缴费,要杜绝律师在办公场所以外“只收费,不办事”的现象。5、相信事实证据和法律,绝对不相信“包打赢”的承诺。律师服务体现在追求公平的过程,所有“包打赢”的承诺都是都有欺诈的可能。6、搞清投诉渠道。发现无执业证收案者应向公安机关报诈骗案。发现收费不公示、不出票、不尽责的,应向律师协会或司法局投诉,并有权知晓查处结果。
二、刑事案件需要请律师吗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是有必要的。当然前提是如果有经济条件。但是对于事实清楚,定性无争议的案件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但是事先就相关情况咨询一下律师也是有必要的。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否委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意愿确定。
三、与刑事辩护相关的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综上所述,针对请刑事律师要注意哪些的这个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当事人找律师就尽量到律师事务所去找,因为律师事务所比较正规,那么所请到的律师也是比较专业的。
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熟悉相关法律: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时必须熟悉国家法律、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确保在辩护过程中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和适用。
2. 保护被告权益: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时应当充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认罪审判权、无罪推定原则、自由权等。律师需要确保被告人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维护。
3. 收集证据和调查:律师需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等,以证明被告人的无罪或者减轻罪责。律师也需要进行相关调查,包括场地勘查、调查取证等,以便对案件进行适当的辩护。
4. 制定辩护策略: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这涉及到如何在庭审中辩护、如何提出抗辩、如何对控方证据进行质疑等方面。
5. 与检察机关和法院沟通: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时需要与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有效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交流案件信息、提出请求和异议、参加庭前磋商等。与检察机关和法院的有效沟通有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和律师的辩护工作。
6. 维护律师职业道德: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时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保守客户秘密、忠实代理、独立行使职权等。律师需要保持职业操守,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始终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7. 准备辩护词和辩护材料: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时需要准备相应的辩护词和辩护材料,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客观、全面的陈述和解释。律师需要在庭审中充分发挥辩护职能,提出有力的辩护观点和辩词。
8. 准备应对各种情况: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时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应对。这包括庭审过程中的质证、辩论、上诉程序等。律师需要有丰富的经验和应变能力,确保在各种情况下能够有效代理案件。
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时需要充分了解法律、保护被告权益、收集证据、制定辩护策略、与检察机关和法院沟通、维护律师职业道德、准备辩护词和材料,以及应对各种情况。这些都是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时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
法律主观:不是律师可以代理刑事案件吗 不是律师的人,只要符合刑诉法第33条规定,也是可以依法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 、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 法院 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 本案的诉讼文书是指包括立案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通缉令和起诉意见书等。技术性鉴定材料就是指鉴定结论。所谓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诉案件应是指刑事自诉状及相关证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移送给人民法院的案卷也应允许查阅; 公诉 案件是指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起诉书、相关证据目录、 证人 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等。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是指对案件定罪量刑有决定意义的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调查取证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则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辩护意见权。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就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即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有权对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 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予以释放、解除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和 律师法 的规定,拒绝辩护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另一种拒绝辩护是指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行为。律师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10、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 11、辩护人在合法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不是律师的人,只要符合刑诉法第32条规定,也是可以依法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关于 刑事诉讼法 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第三条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自诉案件 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第一条 为指导、规范和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结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律师依法在刑事诉讼中履行职责,其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不受侵犯。第三条 律师承办刑事诉讼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四条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独立进行诉讼活动,不受当事人的意志限制。第六条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及其他秘密。第七条 律师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也不得在同一自诉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担任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第八条 律师不得私自收案、私自收费。第九条 律师承办刑事诉讼业务,可以委托异地律师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也可请求异地律师协助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异地律师应予支持。
根据我们国家现有的刑法典的具体规定,还有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知道,请刑事律师要注意的事项很多,例如要找律师就尽量到律师事务所去找,因为律师事务所比较正规,那么所请到的律师也是比较专业的。一、请刑事律师要注意哪些1、尽量到律师事务所,到了律师事务所才能了解这个所的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2、尽量核实律师的执业证,出钱请律师,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3、必须与律师事务所签合同,有了合同才有依据,服务才有保障。4、应当向律师事务所进行缴费,要杜绝律师在办公场所以外“只收费,不办事”的现象。5、相信事实证据和法律,绝对不相信“包打赢”的承诺。律师服务体现在追求公平的过程,所有“包打赢”的承诺都是都有欺诈的可能。6、搞清投诉渠道。发现无执业证收案者应向公安机关报诈骗案。发现收费不公示、不出票、不尽责的,应向律师协会或司法局投诉,并有权知晓查处结果。
二、刑事案件需要请律师吗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是有必要的。当然前提是如果有经济条件。但是对于事实清楚,定性无争议的案件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但是事先就相关情况咨询一下律师也是有必要的。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否委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意愿确定。
三、与刑事辩护相关的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综上所述,针对请刑事律师要注意哪些的这个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当事人找律师就尽量到律师事务所去找,因为律师事务所比较正规,那么所请到的律师也是比较专业的。
不要抱法条去见当事人,否则体现你不专业、不自信,但你见客户前要做足功课。通过咨询,当事人可以感觉你的专业素养。
不要提供违法、违规的主意或者建议,否则,可能触及法律红线,引发执业风险。
不要披露、炫耀自己与办案机关的关系。代理后,我们的压力很大,当事人会要求你利用关系去办案。对于当事人这种提问,我们可以一句带过。对于案件可以做初步的分析、判断,不能承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1、律师做民事诉讼代理,首先应做到职业常态化;2、仔细研究案情及熟悉案件材料,不轻易发表看法及仓促上阵;3、代理工作扎实,切忌不拘小节;4、积极举证、质证,民事官司以证据论成败;5、尊重基本事实,避免信口开河;6、法理清淅、正确理解法律、法条,不可固执己见;7、当事人面前无小事,接受委托后,尽职尽责;8、沉稳冷静,忌情绪波动;9、言简意赅,简单明了,不可重复_嗦。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第三十四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第三十七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